民眾拍照檢舉就開罰? 警署:1-8月還有219255件檢舉查證中

▲台南市警二分局持續編排時段,針對違規占用嚴重之路段持續加強交通稽查整理取締,以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。(圖/警方提供)
▲警政署指出,還有21萬9255個案件還在查證中。(資料照/警方提供)

記者柳名耕/台北報導

日前傳出有許多警察機關「因懼事、怠惰」把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「照單全收」,導致有部分民眾遭到連續開罰數十張的案件,警政署對此嚴正否認,表示2017年1月至8月間共有179萬6112件檢舉,不予舉發的有41萬239件、查證中的21萬9255件。

警政署指出,民眾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條之1對同一違規事實提出檢舉,有無適用連續舉發還有待法規釐清,已經函請各警察機關統一執法標準。

警政署強調,目前檢舉的案件以「違規停車」為大宗,許多檢舉的「違規熱點」是因為鄰近並沒有多餘的停車空間,警政署將持續要求警察機關與當地的停車主管機關、消防、公務機關協調,在不影響當地交通的情況下,適當地調整相關路標、標線的必要性,以紓緩停車問題。

▼警政署發函各警察機關,要求要統一執法標準。(資料照/記者季相儒攝)
 警察開罰單,交通違規,罰單,機車(圖/記者季相儒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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