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三「上空」逃跑!崩潰妻拿內衣褲提告 法官:無法證明有性行為

▲性侵,撿屍,女性,酒醉,迷姦,賓館,摩鐵(圖/記者周宸亘攝)

▲洪姓小三與謝男開房間被其妻抓姦,慌張地連內衣、內褲都沒穿就逃跑。(示意圖/記者周宸亘攝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基隆一名女子小美(化名)懷疑謝姓丈夫外遇,雇徵信社到旅館抓姦時,讓謝男與洪姓小三趁亂逃跑,她拿著房內找到的內衣、內褲提告。法官表示,僅有內衣褲無法證明謝、洪兩人有發生性行為,但其超越普通朋友的關係侵害小美的配偶權,判洪女須賠小美1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。

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事業有成的謝男與小美婚後育有3名子女,他曾經開著賓士載洪女及孩子外出遊玩,甚至當著孩童面前親吻小三。小美從種種跡象中懷疑謝男外遇,找徵信社進行跟監。

胸罩,胸部,內衣。(圖/達志示意圖)

▲小美拿著洪女的內衣、內褲提告。(圖/達志影像)

報導指出,小美看著徵信社陸續回報丈夫及小三親密的照片,在2月通報兩人到基隆開房間時,帶著徵信社人員當場抓姦並通報警察。但謝、洪兩人卻在警察到場前直接逃跑,洪女甚至慌亂到把內衣、內褲丟在房內,被小美當作證據提告。

法官表示,只憑洪女的內衣、內褲難以證明兩人是否發生性行為,但其行為已嚴重侵犯小美的配偶權;此外,洪女明知謝男已婚且有小孩,還一起到旅館開房間,此行為已經超越普通朋友的關係,因此判洪女須賠曉玫1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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