園區架生態攝影機…意外揪「老色狼猥褻女童」!嬤護男友還幫滅證

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可說是全國最早出現螢火蟲、面積最大、最容易到達的賞螢聖地,園區結合原住民藝術家裝置藝術,一為『蟻窩』、另一為『漂書窩』。(圖/花蓮林管處提供)

▲大農大富森林園區生態攝影機意外拍到女童遭老色狼猥褻經過。(示意圖/花蓮林管處提供)

記者莊智勝/花蓮報導

花蓮縣光復鄉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委託生態顧問公司,於鐵軌下方箱涵處設置度物生態影像監視器,不料卻意外拍下「老色狼」猥褻女童過程;工程師發現後立即報警,警方也立即查出陳姓男子涉嫌猥褻同居人的10歲孫女,但案情曝光後,女童阿嬤為袒護同居男友,竟火速賣掉涉案機車,還一度阻止孫女應訊。案經法院判決,陳男猥褻女童一案日前遭花蓮地院判刑7年,而同居人滅證部分,則獲判無罪。

判決書指出,大農大富森林園區在鐵軌下方箱涵設置生態攝影機,原本是要拍攝野生動物,不料109年2月工程師檢視影像時,赫然發現一位阿公騎著機車載著女童到涵洞旁,強行將手伸入女童長褲口袋裡撫摸下體,過程中女童不斷掙扎反抗、大喊「不要」,但阿公仍強行猥褻得逞,直到女童奮力將阿公的手從口袋中抽出,阿公才終於罷手,隨後騎著機車離開現場。

工程師發現這段影片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立即將該段影片提供給警方,並報警處理。警方以車追人後,很快就查到涉案嫌犯為陳姓男子,過去曾有性侵前科,104年才出獄,並與另名陳姓婦人交往同居,而該名遭猥褻的10歲女童,則是陳婦的孫女。

在遭警方調查後,陳婦刻意袒護同居男友,不但火速變賣涉案機車,還一度阻止孫女應訊,教孫女對調查的社工說「阿公用手隔著衣服摸肚子」等語,企圖掩飾陳男獸行,替他脫責。同時陳男也展開逃亡,直到同年10月才終於落網,在警詢時還否認犯行,辯稱「機車不是我的」,企圖逃罪;但由於影像清楚錄下猥褻過程,花蓮地院最終不採信陳男說法,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,判刑7年。

陳婦因賣車意圖掩護男友,事後遭檢方依湮滅證據罪嫌起訴。對此,陳婦則辯稱不知道陳男名下該輛機車有涉案,當時是要繳房租缺錢,才會將機車賣掉,且檢方在3月偵訊後,並未扣押機車,顯見機車並非犯罪證據。花蓮地院法官審酌後採信陳婦說法,一審判無罪,檢方不服提出上訴。

花蓮高分院法官調查,陳婦確實已經缺錢多時,且陳婦當時出售機車係尋求正常交易方式變賣,再依交通法規辦理車籍資料異動登記,轉移為他人所有,過程均有相關異動紀錄,檢方辦案透過監理機關查詢,即可知悉本案機車異動紀錄,難就此認定陳婦移轉機車行為有不易使人發現可言,因此駁回上訴,二審維持無罪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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