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賤賣「過世母4件LV包」 買家怒告:是假貨!老爸關鍵3字補刀

▲LV皮夾。(圖/CFP)

▲北市石姓男子明知過世母親留下的4件LV包是仿冒品,仍以共6800元賣給李姓女子,李女交易後發現是假包報警處理。(示意圖/CFP)

記者黃宥寧/台北報導

北市石姓男子將過世母親留下4件LV包,向林姓女友人借臉書帳號刊登「棋盤胸包1900$/黑色皮質公事包1200$/棋盤肩背包1600$」等訊息,李女看完心動與石男約面交,並以6800元成交,後來發現是假包憤而報警處理,LV公司也提告,士林地檢署偵結,依詐欺等罪將石男起訴。

起訴指出,石男明知「LV」商標圖樣是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(Louis Vuitton)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取得的商標權商標,指定使用在手提包等商品,且仍在專用期間內,非經商標權人同意或授權,不得在同一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的註冊商標,也不得販賣仿冒商品,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。

石男卻於2021年1月30日將過世6年母親留下的4件LV仿冒包,用林姓女友人臉書帳號PO文:「棋盤胸包1900$/黑色皮質公事包1200$/棋盤肩背包1600/斜背桶包1500$/棋盤手拿包1800$/士林自取」,李姓女買家看到後,火速與石男聯繫,並約當天下午在士林區某超商面交更以6800元成交。

事後,李女發現包包是假的,報警處理,路易威登公司得知後也跨海提告。

偵查時,石男矢口否認說,自己對品牌毫無認知,但父親有提過包包是便宜貨;石父則向檢方老實指出,曾向兒子說LV包包是便宜貨

檢方查看石男與李女LINE對話,發現李女曾質疑包包是假貨,但石男未表示包包並非名牌,足見他得知賣的是仿冒品,加上石男手機內有拍攝LV品牌的物品,更加確定他認識該品牌。

檢察官根據雙方對話紀錄截圖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查詢結果、商標鑑定報告書等,依違反《商標法》第97條後段透過網路方式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、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,建請法院從一重論以詐欺取財罪,扣案4件仿冒品,依法宣告沒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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