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500萬簽字離婚後悔了!她告上法院想續當醫師娘 慘被打腫臉

▲▼ 離婚 。(圖/取自免費圖庫xFrame)

▲女子收下丈夫給的500萬答應離婚卻後悔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xFrame)

記者唐詠絮、黃資真/彰化報導

彰化一名診所醫師與妻子結婚3年,因雙方價值觀等無法磨合,直接拿出500萬想結束這段婚姻,妻子收錢離婚後卻突然反悔,提出婚姻關係存在訴訟,表示自己並不想離婚,是被迫簽字。彰化地院認為離婚程序無瑕疵,判決駁回。

醫師阿坤(化名)主張,與妻子小美(化名)在媒人介紹下交往數月後,於2015年6月結婚,但雙方在價值觀與生活習慣上有諸多無法磨合之處,小美動不動就離家出走,不然就是處處針對他,最後他再也受不了精神摧殘,答應給小美500萬的離婚條件,2人於2018年5月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,還請來律師當證人。

怎料,小美卻在4年後提起婚姻關係存在訴訟,她表示自己從未有離婚意願,結婚期間她不僅每天早晚替丈夫洗澡、穿襪子綁鞋帶、按摩腳,為了他的乾眼症每日按6次眼睛,為了糖尿病1天準備6餐,阿坤在關島溺水時還救了他一命。

但在離婚前2個月,小美剛做完肺癌手術出院,丈夫卻天天逼迫簽字離婚,她無法忍受才「被逼離婚」,且500萬元支票是拿來支付家用,並非為了500萬元離婚。

法官經傳喚當時證人說法,以及離婚協議書影本,認定是在合法程序下,由證人親自向雙方解說、確認離婚意願後,在協議書上簽名見證,該離婚登記有效,小美訴請確認婚姻關係存在無理由,予以駁回。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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