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車站旁驚見恐怖淫狼!花蓮女暗夜落單 竟遭拖進草叢劫財劫色

▲▼花蓮江男涉嫌將落單女子拉入草叢性侵。(圖/記者王兆麟翻攝)

▲江男有性侵前科,是當地列管人口。(圖/記者王兆麟翻攝)

記者王兆麟、柯政誟、莊智勝/花蓮報導

花蓮新城車站附近日前傳出一起性侵未遂案,警方調查,13日晚間9時許,一名女子沿著花6線步行準備到車站搭車,不料卻突然遭一名男子強拉進草叢中,不但身上財物遭搶,對方還上下其手意圖性侵,女子奮力掙扎、大聲呼救,色狼才罷休落荒而逃。警方事後調查,根據現場遺留的一支拖鞋等物證,逮捕有性侵前科的江姓男子,並於昨(15日)聲押獲准。

警方調查,當時受害女子獨自沿著花6線步行,要到新城火車站搭車,不料途中卻遭一名陌生男子強拉進草叢,不但隨身包包被搶,男子還上下其手意圖性侵;女子奮力抵抗,過程中還咬傷對方手指,並大聲呼救,最終男子並未得逞,落荒而逃。

事後受害女子向警方報案,警方在現場發現嫌犯遺留的一支拖鞋、以及吸食強力膠的塑膠袋等物證,且女子外套上也沾染嫌犯血跡,經比對後,發現有性侵前科、被列為轄內列管人口的江男(50歲)涉有重嫌。

警方指出,江男因有性侵前科,被列為定期查訪對象,警方除了每個月定期查訪外,也要求他每隔半年須主動到分局報到;而現場遺留的一支拖鞋,與江年數月前到分局報到時相同。

警方掌握跡證後,14日下午持檢察官核發拘票,於吉安一處工地將江男查獲到案,雖然江否認犯行,但經受害女子外套上血跡DNA比對,確認與他相符,江男無從抵賴,訊後全案依妨害性自主、強盜未遂移送花蓮地檢署,昨檢方聲押獲准。

警方呼籲,本案為偶發性案件,民眾切勿恐慌;同時也提醒,民眾夜歸時請注意人身安全,盡量結伴同行,以保障自身生命、身體、財產安全。

▼現場遺留江男拖鞋、以及吸食強力膠的塑膠袋。(圖/記者王兆麟翻攝)

▲▼花蓮江男涉嫌將落單女子拉入草叢性侵。(圖/記者王兆麟翻攝)

▲▼花蓮江男涉嫌將落單女子拉入草叢性侵。(圖/記者王兆麟翻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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