遠距離戀愛好難維持?瑞典居然有「同居簽證」幫解套

▲遠距離戀愛不是問題,歐洲部分國家能申請「同居簽證」。(圖/達志/示意圖,下同)

時尚中心/綜合報導

隨著社會風氣變化,愛情的定義日趨廣義,台灣先前才由大法官釋憲,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,因而違憲的結果,普遍受到外界肯定;但除了同、異性戀的觀念的普及,歐洲部分國家還有「同居簽證」,只要提供兩人的愛情故事,即可申請。

▲提供兩人戀愛的證明,即可申請瑞典的同居簽證。

一般而言,長期居住於國外,若是沒有工作簽證,就得有配偶簽證,不過,在瑞典、澳洲、荷蘭等國家,還有一種「同居簽證」,也就是說伴侶若是這些國家的人民,對方只要提出申請,就可能獲得與伴侶長期相處的居留權。

在外國人眼中,結婚與否是其次,能否好好相處比較重要!因此,瑞典等國皆釋出善意,只要申請者提供戀愛證明,諸如照片、交往故事等,即可不限年齡在線上申請,通過後能擁有兩年限期的居住簽證。

▲為能和心愛的人在一起,不少人還是願意試試看。

不過,「同居簽證」申請的手續繁複,加上台灣沒有瑞典官方的辦事處,所以申請者必須飛到香港的瑞典大使館參與面試,這樣一來一往的時間,有些人拿到簽證時,已是申請後的一年;但只要能和心愛的人在一起,還是有不少人為此小試身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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